关于征求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目录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西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稳定和扩大就业、培育市场主体、扩大有效投资、切实做好我市“六稳”、“六保”工作,我局拟草了《日喀则市市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第一批次)》和告知承诺书,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如对《日喀则市市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第一批次)》和告知承诺书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7月13日前反馈至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通讯地址:日喀则市黑龙江北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857000
电子邮箱:rkzsxzspj@163.com;传真:0892-8954007;联系电话:余先鹏0892-8954023。
附件:1.《日喀则市市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第一批)》
2.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021年7月5日
1日喀则市市级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第一批次).xlsx
2.8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