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

承诺书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现申请办理      (社会组织名称)设立登记事项,按照诚实守信和依法原则,承诺如下:

1、保证递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及其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恪守非营利原则。

3、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联系方式、人员情况、银行账户、印章样式等备案信息及变动情况,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

4、主动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业务活动、收费标准、接受捐赠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如涉及现职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任职务的,均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监督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