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二、申请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并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2.有自己的名称、固定场所等。
三、申报材料 网上上传扫描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签字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 。(步骤:1.企业在互联网上搜索“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并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注册账号(登录按钮下点击“请申请”);2.登录 http://www.mofcom.gov.cn (商务部网站),点击网上政务大厅,点击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点击企业端,在企业备案→对外贸易下点击对外经营者备案,点击应用首页下方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方式一栏选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案机关所属省市输入西藏自治区、然后点击查询、选择日喀则市商务局,提交。依次填写企业用户注册信息、备案登记信息、上传材料扫描件,并保存上报资料,并将正反面打印出备案登记表,背面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提交纸质版:1、所在地县(区)商务局请示;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四、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五、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审批科室
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审批科)
八、审批层级
受理人员初审→审核人员核审→分管局长终审。
九、注意事项
依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申请设立备案证的适用本申请材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