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有关要求,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对全区在线运行的311个政府网站随机抽查了135个,抽查比例为43.68%,本次抽查合格政府网站69个,合格率51.11%(详见附件1)。其中,自治区部门网站21个,合格10个,合格率47.62%;拉萨市政府网站15个,合格12个,合格率80%;日喀则市政府网站21个,合格20个,合格率95.24%;山南市政府网站19个,合格6个,合格率31.58%;林芝市政府网站11个,合格1个,合格率9.09%;昌都市政府网站23个,合格3个,合格率13.04%;那曲市政府网站10个,合格9个,合格率90%;阿里地区政府网站15个,合格8个,合格率53.33%。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对全区在线运维的1234个政务新媒体随机抽查了145个,抽查比例为11.75%(按不少于10%的比例),本次抽查合格政务新媒体101个,合格率69.66%(详见附件2)。其中,政务微信公众号99个,合格69个,合格率69.69%;政务微博11个,合格6个,合格率54.54%;抖音短视频29个,合格21个,合格率72.41%;今日头条5个,合格4个,合格率80%;小程序+微信视频号1个,合格1个,合格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栏目不更新等问题。在本次抽查中,因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首页不更新等情况被评定为单项否决的政府网站65个。其中,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拉萨市广播电视局、尼木县人民政府、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南市水利局、贡嘎县人民政府、浪卡子县人民政府、乃东区人民政府、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林芝市民政局、波密县人民政府、昌都市交通运输局、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边坝县人民政府、芒康县人民政府、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土县人民政府等59个网站栏目不更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西藏水土保持网、阿里地区措勤县人民政府3个网站互动回应差;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昌都市经信局、昌都市教育局、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里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阿里地区科学技术局6个网站首页不更新;隆子县人民政府、朗县人民政府2个网站存在严重错误问题;那曲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1个服务不实用。

(二)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睡眠”“僵尸”现象。在本次抽查中发现半年以上未更新的政务新媒体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7个,分别是:“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城关区“公德林发布”、白朗县“法治白朗”、乃东区“魅力索珠”、措美县“措美医疗保障”、措勤县“措勤民族团结”、阿里地区反诈骗中心;抖音2个,分别是:“拉萨普法”、“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超过2周及以上未更新的政务新媒体1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3个,分别是:城关区“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仲巴县“西藏仲巴县司法局”、聂拉木县“聂拉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那曲市科学技术局”、“西藏那曲市民政局”、巴青县“西藏巴青县农业农村局”、色尼区“色尼区司法局”、措勤县“措勤县教育(体育)局”、措勤县“措勤县措勤镇人民政府”、措勤县“措勤县司法局”、改则县“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司法局”、边坝县“昌都市生态环境局边坝县分局”、安多县“西藏那曲安多县委统战部”抖音4个,分别是:墨竹工卡县“墨竹工卡县公安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墨竹工卡县“墨竹工卡县交警大队”、“西藏昌都市旅游发展局”。长期政务新媒体8个,其中,微信公众号4个,分别是:城关区“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嘎玛贡桑街道办事处”、林周县“林周县文化和旅游局”措勤县“措勤县监察委员会”、日土县“西藏日土县文化和旅游局”新浪微博4个分别是:“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城关区“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公德林街道办”、达孜区“达孜区文旅局”、班戈县“班戈司法局”。

(三)部分主管单位管理不到位问题。在本次抽查中发现名称变动未报备4个,分别是:“西藏昌都市公安局”、江达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邓柯乡人民政府”、当雄县“当雄县文化和旅游局”、班戈县“班戈文旅”搜索不到账号6个,分别是:“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藏交管局格尔木交警支队”、林周县“林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达县“江达县文化局”、丁青县“丁青县旅游发展局”、左贡县“左贡县文化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抓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各地市、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重要栏目的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内容不实用等问题,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质量,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网上履职能力。各级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明确新媒体定位,结合工作实际注册开设账号,杜绝出现“只建不管”等问题;对已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对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内容建设,不断提升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地市、各部门要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结合信息化管理日常检查制度,加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工作。

认真落实问题整改自查。各地市、各部门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属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应及时予以关停注销,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申请下线。对于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请有关单位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附件:1.西藏自治区2023年第2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统计表

      2.西藏自治区2023年第2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统计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西藏自治区2023年第2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 西藏自治区2023年第2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