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资承诺书
(捐资人)承诺无偿捐赠人民币 (大写)万元整,作为 (民办非企业单位全称)的注册资金,该资金为本人(单位)的合法财产,捐赠后,本人(单位)不再享有该财产及其孳息的所有权。
成立后的民非单位资产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仅用于合理的工资薪金、福利支出外,本人作为举办者不分配该资产及其孳息,不享有该资产的增值部分。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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