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说明申请注销的原因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2)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3)《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编号:02);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社会团体清算审计报告;
(5)社会团体清算报告书(清算小组成员签字)。
经审查同意后,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办理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