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文化,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促进理性消费的社会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日喀则市2022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起草了《日喀则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起草说明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等具有重要意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一届日喀则市委第203次常委会会议指示要求通过法治手段推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制定《办法》十分必要。
二、立法的可行性
我市市场经济发展快速,近年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居民消费水平、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餐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众多,但我市居民及餐饮服务经营者整体节约意识不强,制止餐饮浪费的思想观念及工作举措不足,且我市未出台相关行业规范,行业指导不强。出台《日喀则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群众节约意识,规范我市餐饮行业发展,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三、起草过程和基本思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市政府对我市规章立法做了明确规划,市商务局和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成立立法工作专班,积极开展研究起草工作。一是系统梳理党中央、自治区发布的文件、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借鉴了北京市、黄山市、西安市等有关餐饮浪费规定和文件。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企业和消费者意见,书面征有关部门和18个县区意见,前往9个县区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宗教场所食堂、餐饮企业开展立法调研,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再次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并在市政府网站、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立法的主要问题深入研究论证,并听取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区司法厅、市人大法制委意见。总的来看,各方面对立法已形成广泛共识。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日喀则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管理办法(草案)》。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27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立法目的,规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具体原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要求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至第十条明确工会、共青团、妇联、村(居)民委员会、新闻媒体等的宣传引导责任;第十一条至二十条明确了各类主体的责任,明确个人、餐饮服务经营者、旅游服务经营者、设有食堂的单位、学校、餐饮外卖平台、网络直播平台等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中应遵守的要求;第二十二条自二十五条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主动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设有食堂的单位未落实防止餐饮浪费措施,以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视频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等行为,作了法律责任规定;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劝阻举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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