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编制依据
为推动政府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和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根据《西藏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职转办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西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日喀则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自治区区(中)直单位权责清单(2023年版)》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职能机构的调整、改革事项下放等情况,调整编制了2023年市级部门权责清单。
二、编制情况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要求,由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牵头,强化顶层设计,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统筹协调,采取“自上而下”的模式,在《日喀则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调整编制45家单位权责清单,先后三次充分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 《日喀则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
三、主要内容
本次权责清单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等11个类型,每项权责包含职权类型、职权名称、实施主体、行使层级、承办机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法定期限、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等14项实施要素,并完善了具体实施要素内容,确保与行政许可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
此次共梳理出45家单位 3396项职权。其中:行政许可237项,行政处罚2298项,行政检查274项,行政强制148项,行政征收12项,行政确认51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奖励86项,行政给付28项,其他类别256项。
权责清单研究公布后,如遇设定依据变化、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职能调整等情况,市有关部门需按照《西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启动权责清单调整程序,及时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不在适用2023年03月10 日公布的日喀则市各部门权责清单。
30.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权责清单(共131项)).xlsx